《赋得古原草送别》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成名作。此诗通过对古原上野草的描绘,抒发送别友人时的依依惜别之情。它可以看成是一曲野草颂,进而是生命的颂歌。前四句侧重表现野草生命的历时之美,后四句侧重表现其共时之美。全诗章法谨严,用语自然流畅,对仗工整,写景抒情水乳交融,意境浑成,是“赋得体”中的绝唱。“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”二句作为一种“韧劲”而有口皆碑,传诵千古。
赋得古原草送别
唐代:白居易
离离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。
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。
远芳侵古道,晴翠接荒城。
又送王孙去,萋萋满别情。
译文:
长长的原上草是多么茂盛,每年秋冬枯黄春来草色浓。无情的野火只能烧掉干叶,春风吹来大地又是绿茸茸。野草野花蔓延着淹没古道,艳阳下草地尽头是你征程。我又一次送走知心的好友,茂密的青草代表我的深情。
注释:
长长的原上草是多么茂盛,每年秋冬枯黄春来草色浓。无情的野火只能烧掉干叶,春风吹来大地又是绿茸茸。野草野花蔓延着淹没古道,艳阳下草地尽头是你征程。我又一次送走知心的好友,茂密的青草代表我的深情。
白居易(772—846),唐代诗人。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。生于河南新郑,其先太原(今属山西)人,后迁下邽(今陕西渭南东北)。贞元进士,授秘书省校书郎。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。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,得罪权贵,贬为江州司马。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,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,后官至刑部尚书。在文学上,主张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,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。其诗语言通俗,人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和元稹并称“元白”,和刘禹锡并称“刘白”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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