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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乡偶书古诗带拼音(回乡偶书古诗朗读)

回乡偶书古诗带拼音(回乡偶书古诗朗读)



贺知章:半生出走为游子,一径归来不少年

——慢读《回乡偶书》

回乡偶书(其一)

(唐)贺知章

少小离家老大回,乡音无改鬓毛衰。

儿童相见不相识,笑问客从何处来。

贺知章画像

这个人,他性格两极分化得厉害。

说他狂,他就狂,人人说他狂,他干脆自称“四明狂客”。当然,这是老年以后的事了。最初,他也只是个萧山乡下的懵懂小子,没有狂的资本。

证圣元年(695),贺知章中了状元——有史可考的浙江省第一位状元。

然而,朝中无人,状元也不好做官。很多年,他一直在七八品之间来回磨叽,就是升不上去。

63岁上,他才慢慢进阶,进入升迁程序。66岁,成了礼部副职,兼太子的老师。

他一生没大起过,可从没落过——小落都没有,一直在起、起、起……仕途得意,才华纵横,由不得贺知章不狂起来了。

不是妒人踩人的狂——鼠辈才那样。他爱才护才,给人的全是好处,积德甚多。私下时才狂放不羁,比如,金龟换酒和李白痛饮;写草书一口气写二十纸停不下笔;酒能从早喝到晚……这个“狂”是冲着自己使劲。厚道人总得有个出口。

贺知章与他的朋友们

诗人们都是一代哺育一代。先秦尤其如此。这个优良传统到唐代继续传承,文人相亲还没有衍生成文人相轻。

他在长安(今陕西西安)见到了李白。当时贺知章83岁,李白41岁——李白应该都不知叫他哥还是爷爷更合适。后来,想他想得哭,写了好多诗纪念他,老了还带着儿女去上坟,到死都没忘他的知遇之恩。

才高,情商也高;人好,脾气也好,所以书法圈、诗歌圈、酒友圈都欢迎他。

历经六个皇帝,他没见过战争,不参与党争,从没外放,也从没被贬,在世界第一大都市一呆就没挪窝,幸福地将开元盛世包裹进自己的生命,活到即便今天也算高寿的86岁。

约天宝二年(743),他得了场大病,不醒人事,后来死里逃生,当即上表奏明玄宗,请求回乡做道士。

玄宗写诗赠送,太子持学生之礼,率文武百官一送老远。这份恩遇,在中国漫长的封建时期中可谓空前绝后。

他却逃回家乡杭州,归隐之心越发强烈——虽然归得委实有些迟了。

那一年,岑参考进士,来到长安,壮志干云;

那一年,杜甫穷困在途,琢磨着两年后到长安来,解决温饱问题;

那一年,李白潇洒地和玄宗说“bye-bye”,离开长安,去云游天下;

…… ……

贺知章呢?他只想回家——可能隐隐觉得,自己的时间不多了,所以才那么急迫地,想落叶归根。

然后,就有了这首诗。

贺知章与李白是忘年交,更是知音

人们爱找诗眼。是的,诗眼灼灼,格外突出,好。可那些没诗眼、通篇都是普通字的,一旦好起来,却是好诗中的好诗呢。

这首诗像说话,平实上口,读下来就懂了,都没必要拆分讲解。有点像麒派老生,带些沙哑,可中气十足,没高调子,唱腔和念白差不多。

吴越之地,软语温存。“怀来”辙,念来若“一期”韵,全诗晒太阳一样,舒服温暖:

回家了,好亲啊!离开熙熙攘攘的京城,也离开黄金铺地般的仕途——我们的朝代可是人类历史上的黄金时代啊,此刻所在的时期,又正是我朝的黄金时代。老头子我顶着满脑袋岁月的灰,回到出生地。

少小离家,父母尚健;此刻转来,不见双亲,心头自是有些悲伤。然而不长不短的几十年,从生到死,谁不是暴风骤雨一辈子?而处处离别。家乡灵隐寺内有副对联:“人生哪能多如意,万事只求半称心”。随佛转念,自谓非“不及”,也“不过”,半称心已是大满足,便深藏悲伤,醉醺醺,一辈子就差不多了。

人离开家乡,就飘飘荡荡了

——其实,36岁外出考学,不算“少小”,但85岁回头看,觉得真年轻啊。隔了数十载的烟尘,遐想在心头漫卷千遍。

什么都变了,什么也没变。乡音还是那么浓,几十年混迹京城,也没能磨去半点,鬓边白发掉得稀落不成样子了,当年它们浓密如燃烧的山峦。

归乡,就是心的回家,回到童年的纯洁,乱七八糟的时光在这个清净之所被整合,委屈被修补,污浊被净化,一个新我被重构。一条河流重返源头,看到自己原本的清澈。

接下来,他记下一群孩子:

孩童如新花之开,雏鸟之啼,总叫人轻松。他们可能平时见不到多少外边来的人吧?也许因为我太老,老得稀奇?看他们慢慢地、欲躲还围地过来了,小声低语,似乎在讨论什么。

我也有些好奇呢。哈哈。于是就问:“你们在说什么呀?是在笑话我太老吗?”

“没有,”一个孩子急急解释,似乎怕伤了我这颗老心,“我们只是说怎么没见过您罢了。”

岁月更新,人事成昨,物也好,情也罢,都不会留在原地。所以,家乡对自己而言,既熟悉又陌生,那么,自己对家乡而言呢?……

哦,也许已经全然陌生了吧?你看,孩子笑了,抬头望向我:“可是……您是从哪里来的客人呀?”

没关系,人总与家乡有割不断的联系,即便离开得太久,恍如隔世。比如那孩子,也许是我某个同年玩伴的重孙呢,虽感陌生,但语气亲昵,大欲攀谈,这笑容可真叫个温暖纯真啊。

——他貌似轻松,还略带调侃,然而谁又知道,慈爱之下,老诗翁心里没有叹息自己今生离去不曾踏归门,一旦归来竟白头?耽于浊世浮沉,不曾膝下尽孝,不曾守灵台,不曾如田舍之家享天伦,其中微凉,人间可懂?

这一天,距离他的仙逝还有一年多的时间。

诗人不知道。他的家乡也不知道。

谁的家乡在脑海中都是最美的模样

这是那首每个远离家乡的人读一句就开始想念的诗。

游子无论走到哪里,只要一回头,就能看到它。既忍不住笑,又忍不住哭。

故乡常常并不繁盛,凋蔽或是常态,老屋,坟墓,废墟……随时入眼。就像一条失去独流入海能力的河流,只剩下河床。

然而,故乡内在的生长之物不表现在表象,那种绵长无已,有时只因母亲长眠在那里。思念一直在增长,或许直到死去。另有晦暗不明的召唤,他乡打拼的日子里,响在心上——这种召唤,有时以一缕故乡小吃气味的形式出现,有时直接以喜食某种食物偏好的顽固存在胃中,如影相随。最后,往往表现为临终前落叶归根的唯一愿望。

所以,对于一个成年人、尤其一个老年人来说,故乡不再是物理意义上的居所,而升华为一个象征,游子的精神家园。他需要有所依傍,需要被接纳被抚摸,需要那种花朵为一人独开的感觉。

有人辞官归故里,有人星夜赶科场。青春,青春的逝去;激情,激情的隐退……这世界翻来覆去,就这么几样。

故乡却是安宁无争的,它拒绝车马喧嚣,从不无限度敞开,在有限的闭锁中得以保全自身。因此,经历了外部世界的折腾,回乡才感觉是安全的、喜悦的。

谁不喜欢诗人们晚年的作品呢?它们多么成熟,文气笨拙,像沉甸甸的谷穗。

他回乡后的情况史载不详,第二年因什么病症去世也不明了。其实,他去没去世也无人知晓——听说一个人在某时某地死了,结果多年后又有人在另外的地方看到他,并与之交谈,喝酒,留下诗文,一起谈笑……想来,世上果真有这样的事的话,主角当然非他莫属——这样好的好老人,理应在传奇之上再创造传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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