麋给我们的形象就是一个既不知彼、也不知己的无知的白痴,它的死,让我们感到它是可怜的。
临江之人畋,得麋麑,畜之。入门,群犬垂涎,扬尾皆来。其人怒,怛之。自是日抱就犬,习示之,使勿动,稍使与之戏。积久,犬皆如人意。麋麑稍大,忘己之麋也,以为犬良我友,抵触偃仆,益狎。犬畏主人,与之俯仰甚善,然时啖其舌。
三年,麋出门,见外犬在道甚众,走欲与为戏。外犬见而喜且怒,共杀食之,狼藉道上,麋至死不悟。
临江有个人出去打猎,得到一只幼麋,就捉回家把它饲养起来。刚踏进家门,群狗一见,嘴边都流出了口水,摇着尾巴,纷纷聚拢过来。猎人大怒,把群狗吓退。从此猎人每天抱了幼麋与狗接近,让狗看了习惯,不去伤害幼麋,并逐渐使狗和幼麋一起游戏。经过了好长一段时间,狗都能听从人的意旨了。幼麋稍为长大后,却忘记了自己是麋类,以为狗是它真正的伙伴,开始和狗嬉戏,显得十分亲暱。狗因为害怕主人,也就很驯顺地和幼麋玩耍,可是又不时舔着自己的舌头,露出馋相。
这样过了三年,一次麋独自出门,见路上有许多不相识的狗,就跑过去与它们一起嬉戏。这些狗一见麋,又高兴又恼怒,共同把它吃了,骨头撒了一路。但麋至死都没有觉悟到这是怎么回事。
在通读《临江之麋》后,我们很难把麋看成是“干非其类”的动物,而是“以为犬良我友”的天真、幼稚、思想单纯的形象。它幼小之时便被“临江之人”收养,且与家犬为友日久,稍大,“忘己之麋”乃情理之中,未经教化之麋如何知晓敌友?故而是缺少善恶意识、不辩敌友、是非不分的糊涂虫。同时,它是一个十分奴性的形象,唯主人是从。它与犬相处,完全是一种友善的表现,我们看不到它“干”(干,犯也。——《说文》)的行为,而是一个被主人愚弄的化身。我们很难将麋与“依势以干非其类”相联系,如果说其“不知推己之本”是再恰当不过了。“不悟”,可见其主题。也就是说,它的行为是由于主人的袒护造成的,以至于使自己的防患意识淡漠了,不知道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。正如林纾所言:“麋之恃宠,稚耳。”(《韩柳文研究法·柳文研究法》)。总之,麋给我们的形象就是一个既不知彼、也不知己的无知的白痴,它的死,让我们感到它是可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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