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不关注结案,我们聊聊历史。
“
明月几时有,把酒问青天。不知天上宫阙,今夕是何年。我欲乘风归去,又恐琼楼玉宇,高处不胜寒。起舞弄清影,何似在人间。
转朱阁,低绮户,照无眠。不应有恨,何事长向别时圆?人有悲欢离合,月有阴晴圆缺,此事古难全。但愿人长久,千里共婵娟。
”
这是苏轼于宋神宗熙宁九年(1076年)中秋所作的《水调歌头》,全词意境豪放而阔大,情怀乐观而旷达,极富浪漫主义色彩。
众所周知,苏轼是伟大的文学家,其实,他也曾作为司法官员,审判过案件。
今天小法便邀请到了
汤山法庭法官助理田也异
为我们讲述一则流传甚广的
东坡画扇断案的故事
宋人何薳(音同远)所著《春渚纪闻》第六卷“东坡事实”中记载:
先生职临钱塘江日,有陈诉负绫绢二万不偿者。公呼至询之,云:“某家以制扇为业,适父死,而又自今春已来,连雨天寒,所制不售,非故负之也。”公熟视久之,曰:“姑取汝所制扇来,吾当为汝发市也。”须臾扇至,公取白团夹绢二十扇,就判笔随意作行书草圣及枯木竹石,顷刻而尽。即以付之曰:“出外速偿所负也。”其人抱扇泣谢而出。始逾府门,而好事者争以千钱取一扇,所持立尽,后至而不得者,至懊恨不胜而去。遂尽偿所逋,一郡称嗟,至有泣下者。
上则故事记载的应当是苏轼任杭州通判时发生的事。陈姓原告向苏轼起诉欠其二万钱不还的被告。被告向苏轼诉苦,称其并非想欠钱不还,只不过自己家以卖扇子为业,但因一段时间以来天气寒冷阴雨连绵,扇子不好卖,实在拿不出钱来还。
用当下的眼光来看,该案事实清楚,债权债务关系明确,直接作出判决要求被告限期还钱即可。
但苏轼没有这样简单了事。考虑到被告是一个“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”,苏轼出手相助,他让被告将家中滞销的扇子拿来,在其中二十把白绢扇子上即兴创作图画和书法,然后让被告拿着这些扇子去卖。
苏轼是书画大家,其在世时书画作品就为人们追捧,那二十把有苏轼字画的白绢扇一定会身价翻倍。果不其然,当被告把这些扇子刚拿出去卖,就被人们争相购买,价值千钱一把,不一会儿就全部卖光了,甚至还有人因为没买到这些扇子而懊悔不已。被告拿着卖扇子所得的钱向原告还清了全部欠款。
苏轼画扇断案的故事,充分体现了他对百姓疾苦的关心,令当地百姓感动不已。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,他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,既保障了债权人的权益,也没有让债务人陷入难堪的境地。虽然苏轼自己为此案耗费了不少精力与笔墨,但在他心中,这些与百姓的利益相比又算得了什么?
这种亲民护民的高尚品格
就如同今晚的月亮一般
洁白无瑕
时隔千年仍然光辉正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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