闹洞房的习俗
中国传统婚姻都是以其礼仪的隆重和场面的铺张而具有特色。它通常要经过提亲、订婚、迎娶出嫁、闹洞房等“程序”,其中以新婚之夜众多亲友在洞房嬉闹新娘和新郎后,新人双双携手归寝为高光时刻。旧时,此中滋生出一些逆情悖理的举动,因多发生在洞房里,故称为“闹房”、“闹洞房”、“闹新房”;由于这一习俗以新娘为主要逗趣对象,故又称“闹新娘”、“耍新娘”,旧时还称为“戏妇”。
闹房习俗看似简单,却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强大的影响力。从影响的范围来说,可真是遍及全国各地;从存在的时间看,则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直到近现代仍流行。据说,闹房习俗始于先秦时期。而关于闹房习俗的来历却说法不一。
一说指源于驱邪避灾。相传,很早以前紫微星一日下凡,在路上遇到一个披麻戴孝的女子,尾随在一伙迎亲队伍的后面,他看出来这是魔鬼在找机会作恶,于是就跟踪到新郎家,只见那女人已先到了,并躲进了洞房。当新郎、新娘拜天地要进入洞房时,紫微星守着门不让进,说里闻藏着魔鬼。众人请他指点除魔办法,他建议道:“魔鬼最怕人多,人多势众,魔鬼就不敢行凶作恶了。于是,新郎请客人们在洞房里嬉戏说笑,用笑声驱走邪鬼,果然,到了五更时分,魔鬼终于逃走了。由此可见,闹房一开始即被蒙上了驱邪避灾的色彩。
闹洞房驱邪的风俗南北各地均有。新人入洞房前,在长江中下游地曲,新郎前一晚就必须在洞房里,事先请两名女童手执红色蜡烛将新房内照一遍,天津人则请吹打班子在新房内吹打,以求吉利。新人入房后,驱房内邪气仍然十分重要。新郎进屋后要象征性地向新房四角各射一箭,或手持尖刀朝每个角落虚砍一刀,并唱歌曰:“一砍妖,二砍怪,三砍魔鬼坏脑袋,四砍丧神快离开,笑看麒麟送子来。”更普遍的习俗是在新房内置长明灯,所调“洞房花烛夜”说的就是这个意思。
关于闹洞房来历的另一种观点认为,闹洞房首先在出现在北方、而且开时主要是针对新郎,这大概与北方民族的生活习性有关。他们以狩猎和游牧为生活手段,使得男子十分彪悍和勇健,在新婚时忍受棒打可以证明一个人是合格的大丈夫。
如今的洞房一般没有了这些野蛮、迷信的内容,而成为邻里亲朋向新婚夫妇表示祝贺的一种形式。
新娘蒙红盖头的习俗
古时候举行婚礼时,新娘头上都会蒙着一块别致的大红绸,被称为红盖头”,这块红盖头要入洞房时由新郎揭开。
最早的盖头大约出现在我国南北朝时的齐代,当时是妇女避风御寒使用的,仅仅盖住头顶,到店朝初期,便演变成一种从头披到肩的帷帽,用以避羞。据传说唐开元天宝年间,唐明皇李隆基为了标新立异,有意突破旧习,指令宫女以“透额罗”罩头,也就是妇女在唐初的帷帽上再盖一块薄纱遮住面额,作为一种装饰物。从后晋到元朝,盖头在民间流行不废,并成为新
娘不可缺少的喜庆装饰。为了表示喜庆,新娘的盖头都选用红色的,而且,其制作质料和工艺也变得越来越讲究。
新娘乘花轿的习俗
用花轿迎娶新娘是我国旧时的婚娶礼俗,但是民俗学家考证,这种礼俗并非自古皆然。“轿子”这种交通工具最早出现于我国晚唐五代时期,之前无论官民结婚都是用马车拉车辇迎娶新娘的。而唐朝还明确颁令禁止士庶乘轿,只
许皇家及朝廷高官使用。所以说,唐朝以前的人结婚,是没有花轿可乘的。
而花轿出现的时间大约在北宋中期,当时汴京有用“花檐子”迎娶新媳妇的风俗,宋廷南迁后,“花檐子”被花轿代替,花轿迎亲逐渐时兴,其后一直传承下来。
旧时花轿迎亲是有众多礼仪的。娶亲那天,一大早,轿夫就要把花轿抬到男家,谓之“亮轿”,其目的是告诉别人要办喜事了,待上午八九点钟(已时)吉时一到,在一片鼓乐声中,负责迎亲的人要拿一盏油灯在喜轿里晃几下,这叫“照轿”,意思是以火除桌。“照轿”过后,还要在轿中放上一个“旺盆”(就是火盆),预祝新人以后生活兴旺。所有这些完成以后,花轿才能出发。
花轿来到女家,要由“全福人”(即丈夫、子女齐全的人)的娶亲太太、送亲太太到新娘房中扶新娘上轿,或由花轿中的小轿(子轿)将新娘抬入轿内,或新娘由红毡上走进轿内—总之,新娘双脚不能沾娘家泥土,以免把娘家财气带走。
新娘上轿,放下轿帘,三声炮响,迎亲队伍择新路回走。此时,花轿要尽量挑吉兆路过,如多子街、金元巷之类。如遇坟墓或寺庙,要用红毡在喜轿两侧拦挡以避邪祟。若遇出殡队伍,则男女两家宾客都要高喊“今天吉祥,碰上宝财了”,用“材”的谐音以求吉利。
花轿进入男家门,要从院中火盆上抬过去,象征以火祛邪。落轿时,轿门要正对喜神的方向。有些地方礼俗,新郎在接新娘出轿时要用大力踢轿,以向新娘示威,想让新娘以后顺从白己;而新娘也不示弱,在跨入房门时用脚狠踩门槛,象征要压倒新郎。
花轿在古时还是女子地位的象征,因为只有按礼法明媒正娶的女子是坐花轿嫁到夫家的,而再嫁的女子或是被纳为妾的女子都是没有资格坐花轿的。
喝交杯酒的习俗
“交杯酒”,是我国婚礼程序中的一个传统仪式,在古代又称为“合卺”(卺的意思本来是一个瓠分成两个瓢),古语有“合卺而醋”,合卺又引申为结婚的意思。
据说,这一习俗源于先秦时期,唐代除了沿用瓢作酒器外,亦可以杯代替。到了宋代,新婚夫妇喝交杯酒时用的是两个酒杯,先饮一半后再换杯共饮,饮完后则将酒杯一正一反掷于床下,以示婚后百年好合。清末时期,交杯酒仪式已发展成为“合卺”、“交杯”、“攥金钱”三个部分。如今的婚仪中,“按杯于床下”之礼已被革除,“攥金钱”则为“掷纸花”所代簪,
“交杯酒”之礼仪现在仍然实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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