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马谏议即司马光,当时任右谏议大夫。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二月二十七日,他写三千三百多字长信给王安石,反对变法。《答司马谏议书》是王安石的复信,来信和复信,显示了司马光和王安石的主要政治分歧。这两封信都是研究王安石变法的有用史料。在复信中,王安石撇开来信列举的种种具体事例,而集中力量分辨名实,申明变法是“受命于人主”,是“举先王之政”,这就是说,变法的合法性、合理性不容置疑。这就从根本上清除了变法反对者的理论立足点。运用这种高屋建瓴论辩方法,使文章很有气势。清朝文章评论家吴汝纶对本文的论辩方法颇为赞赏。他说:“理足气盛,故劲悍廉厉无枝叶如此。”
某启:昨日蒙教,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,而议事每不合,所操之术多异故也。虽欲强聒(guō),终必不蒙见察,故略上报,不复一一自辨。重念蒙君实视遇厚,于反复不宜卤莽,故今具道所以,冀君实或见恕也。
1、某:自己名字的代称;写信稿,为省事,有时用“某”字代替本名;启:陈述; 2、君实:司马光的字;这句是说: 自己和司马光有多年同僚做官的情谊。据司马光来信中说,他和王安石屡次同僚,总计时间有十多年之久; 3、操:依据,奉行;术:方法,学说,此指学术思想政治主张; 4、强聒:对方不愿听而硬说给他听; 5、见:被; 6、上报:写回信; 7、视遇:看待; 8、具:全;所以:原因,此指变法的理由; 9、冀:希望。
盖儒者所争,尤在于名实,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今君实所以见教者,以为“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,以致天下怨谤”也。
1、儒者:泛指学者; 2、名实:名称与实际事物的关系,即指事物必须有恰当的名称,名称必须符合实际; 3、见教:客套话,指让对方指教自己; 4、侵官:侵夺官吏的法定职权;司马光来信中指责王安石在变法中新设了一些官职,侵夺了旧有行政机构的职权; 5、生事:没事找事;司马光来信中指责王安石变法,搅乱了旧有政治秩序; 6、征利:取利;司马光来信中指责王安石推行青苗法均输法,是与民争利; 7、拒谏:拒抗劝谏;司马光来信指责王安石不能容忍反对意见,不合恕道。
某则以为:受命于人主,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,以授之于有司,不为侵官;举先王之政,以兴利除弊,不为生事;为天下理财,不为征利;辟(pì)邪说,难壬(rén)人,不为拒谏。至于怨诽之多,则固前知其如此也!
1、人主:君主,此指宋神宗赵顼(xū),1067年(治平四年)登基后即命王安石推行变法,以期振兴北宋王朝,史称“王安石变法”(又称“熙宁变法”),1085年(元丰八年)去世,享年38岁; 2、有司:官吏;古代设官分职,事各有专司,故称有司; 3、辟:驳斥; 4、难:拒绝;壬人:巧言谄媚的人; 5、前知:早知。
人习于苟且非一日,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、同俗自媚于众为善。上乃欲变此,而某不量敌之众寡,欲出力助上以抗之,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?
1、苟且:指只顾眼前,得过且过; 2、恤:关怀; 3、同俗自媚于众为善:以附和流俗取悦众人为美德; 4、上:皇上,指宋神宗; 5、量:估量; 6、汹汹然:形容争吵喧闹的声音。
盘庚之迁,胥(xū)怨者民也,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,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,度(duó)义而后动,是而不见可悔故也。
1、盘庚:殷代国君,为了改变当时社会不安定的局面,决心再一次迁都,搬迁到殷(今河南安阳),史称“盘庚迁殷”。盘庚迁殷后,整顿商朝的政治,发展经济,使衰落的商朝出现复兴的局面;胥:文言副词,都; 2、故:缘故,原因。度 :计划; 3、非特:非但,不但; 4、改其度:改变他的计划; 5、度:衡量,考虑; 6、是:正确。
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,未能助上大有为,以膏泽斯民,则某知罪矣;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而已,则非某之所敢知!无由会晤,不任区区向往之至。
1、膏泽斯民:施恩惠给人民;膏泽:用作动词,意为施恩惠; 2、事事:做事;前一“事”为动词,做; 3、不任:不胜,不尽;区区:自称的谦词;向往:仰慕;此二句意思是:没有机会见面,我对您有无限的向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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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启:
昨日蒙教,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,而议事每不合,所操之术多异故也。虽欲强聒(guō),终必不蒙见察,故略上报,不复一一自辨。重念蒙君实视遇厚,于反复不宜卤莽,故今具道所以,冀君实或见恕也。
盖儒者所争,尤在于名实,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今君实所以见教者,以为“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,以致天下怨谤”也。
某则以为:受命于人主,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,以授之于有司,不为侵官;举先王之政,以兴利除弊,不为生事;为天下理财,不为征利;辟(pì)邪说,难壬(rén)人,不为拒谏。至于怨诽之多,则固前知其如此也!
人习于苟且非一日,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、同俗自媚于众为善。上乃欲变此,而某不量敌之众寡,欲出力助上以抗之,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?
盘庚之迁,胥(xū)怨者民也,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,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,度(duó)义而后动,是而不见可悔故也。 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,未能助上大有为,以膏泽斯民,则某知罪矣;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而已,则非某之所敢知!
无由会晤,不任区区向往之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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