久远的高云簇拥着潼关古城,猎猎的秋风吹散了清脆的马蹄声。奔腾的黄河水流入大平原仍闲拘束,秦岭山脉至潼关(以西)再也不知何谓平坦。
谭嗣同写这首诗时才十多岁,当时随父赴甘肃上任,途经陕西潼关,被北方特有的壮阔的风景所震撼,欣然命笔。首句写高云簇拥古城,不言高而高度自见,异峰突起,令人神往。下一句写清脆的马蹄声被猎猎秋风吹散,又显出孤城的寂寥与辽远。第三句笔锋一转,写“河流大野”,不说其奔腾或壮阔,而说其“犹嫌”拘束。末句写秦岭山脉入潼关之态势,不说其巍峨险峻,而说其桀骜不驯,再也不知何谓平坦。都在写山水,却是诗人感觉中的山,感觉中的水,把山水写活了,读来有冲击力,能让人强烈感受到诗人渴望冲决罗网、勇往直前、追求个性解放的少年意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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