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离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。
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。
这首诗,千百年来流传甚广,很多人在很小的时候,就会背这首诗,在人教版小学课本的第四册里,就有这首诗,这是一首咏物诗,这更是一首有哲理有生命力的诗。
诗里说草原上青青的小草啊,经历了一年又一年的春夏和秋冬,从繁茂到衰败,从衰败到繁茂,一年一年循环往复。
纵然到冬天变成枯黄的一片,放一把野火去烧也是烧不尽的。
貌似这一片火海带走草原上所有枯萎的衰草,其实啊,烧尽的小草变成了草木灰,反而成了非常有营养的肥料。
待到来年,春天一到、春风一吹、春雷一响、春雨一浇,小草们又从土里钻出来了,欣欣向荣充满无限生机。
这首诗除了上面非常有名的这四句,其实下面还有四句,八句一起才是诗人写的完整的一首诗。
远芳侵古道,晴翠接荒城。
又送王孙去,萋萋满别情。
远处茂盛的小草已经布满了古旧的老路,荒凉的城郭边绵延着沐浴着阳光的绿油油的小草。
我又和好友依依惜别,目送他远赴他乡,这繁茂的绵延不尽的小草,似乎也感悟到了我满满的离别的伤情。
这是唐代一个名叫白居易的诗人写的《赋得古原草送别》,也叫《草》。
白居易是谁呢?
李白被称为“诗仙”,杜甫被称为“诗圣”,而他被称为“诗魔”。
他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主张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。
他为诗歌着了魔,在五六岁的时候就开始学诗,八九岁的时候就熟悉了声韵,二十多年以来,都保持着白天学习骈赋文,晚上学习书本上的知识,有空闲的时候又学习诗的习惯,连睡觉都没有多余的时间,一刻也不休息的学习节奏让他“口舌成疮,手肘成胝”,诗人刻苦学习,笔耕不辍,他流传至今有三千多首诗歌。
他的大多数诗歌都通俗易懂,与现实紧密结合。
每当他写了一首诗的时候,就把诗交给村里的老妪看一遍,如果她能明白其中的意思,他觉得就可以了,如果老妪读不懂,那他就拿回去改到她能懂为止。
初读这首诗的时候,会觉得这首诗应该是在诗人年长的时候写的,诗歌中小草表现的顽强的生命力,在经历了烈火的洗礼、寒冬的摧残,依旧百折不挠、依旧蛰伏等待,待到来年便一片春意盎然无所畏惧的生长,这仿佛是经历过苦难的人生所总结出来的处世哲理。
后四句写友情,写离别之情境,借青青茂盛绵延不尽的小草来比喻分别时候友情的缱绻,难以忘怀。
这都让人觉得这是一个经历过风浪的人,是一个阅尽千帆的人,是一个你有酒吗我有故事的人。
然而,诗人写这首诗的时候,是在公元787年,那是唐德宗贞元三年,唐德宗在位期间在唐朝处在什么阶段,简单的说,唐德宗是武则天儿子李旦的孙子的孙子。
那时大唐,曾经的荣耀与光辉已经一去不返,万邦来朝的盛世局面已经倾颓,老百姓开始颠沛流离、战乱频繁的生活。
那时候的诗人十六岁,刚离开贫瘠落后的家乡,来到繁华如梦的京城,准备参加考试,闪亮登上历史的舞台。
十六岁的诗人是那样明媚、那样意气风发,是初出茅庐的少年郎。
白居易拿着自己写好的诗稿来拜访当时朝廷的著作佐郎顾况,顾况看了一下他的名字“居易”,心头不禁一哂,“竟然还姓白”,这个年轻人竟然有勇气叫居易,帝都这么大,物价这么高,除了有权势有金钱有地位的,谁留下来不是一番挣扎,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二字,你一个穷乡僻壤的小子还想白白地轻而易举地在这儿居住下来,妄想留在这儿扎根?不自量力啊。
顾况仔细看着这十六岁的少年,生怕错漏了什么重要的信息,诗人穿着一身朴素泛黄的圆领袍,从他的外表实在是没看出什么门道。
顾况对着这个少年的轻蔑地说道:“我们帝都的米比别处要贵许多,想要留下来是没有那么容易的,你知道不?少年”。
白居易有点不服气,不过是个名字而已,你怎么知道我就留不下来呢?
顾况拿起诗稿,待我看看你写得什么,不行的话马上就打发你归家务农去。
翻开诗稿,第一篇就是这首“离离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。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。远芳侵古道,晴翠接荒城。又送王孙去,萋萋满别情”。
顾况看完,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疼,打脸的滋味他瞬间就尝到了,这么有才华的少年,这么优秀的诗文,帝都的大门永远都是为这样的人才敞开着的啊。
从那之后,顾况逢人便夸那个文采斐然的白衣少年,初来乍到的白居易也因此在帝都涨粉无数。
诗人的这首《赋得古原草送别》,让他声名大振,也深刻印证了那句俗话“勤奋才是走向成功的捷径”,诗人在中唐时期众多优秀的诗人中成功出道,开始往人生巅峰一步一步攀登上去。
一千多年后今天,我们已经无法考证他写诗时想起的是曾和哪位挚友的难分难舍,但是饱含其中的情谊却是如同春草年复一年永无止境。
大多的诗歌均不是高深晦涩难懂的阳春白雪,相反它是普通生活里点滴的总结与日常交际中真情实感的流露,它丰富了我们的精神世界,也让我们领略了山川河流、星辰大海所展现出来的语言文字上的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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